直播APP號稱「17舒淇」的32歲女子黃晴歆(原名黃芮溱)犯多起網購詐欺、竊盜案,曾當街脫衣露乳自清,她去年12月到服飾店自稱當酒店小姐,「掃貨」5萬多元美妝、服飾,透過LINE傳送假的網路匯款明細,又急著取貨,讓店家誤認匯款成功,也來不及對帳,讓她成功帶走貨品。業者事後對不到帳,才發現受騙氣得提告。士林地方法院今開庭,黃坦承犯行,表示「衣服都在租屋處,她從未使用過」,卻被業者打臉「你上新聞穿的就是我家衣服」。耿姓業者今表示,黃晴歆去年12月首次踏進店裡,看到喜歡的服飾就整套包下來,挑選價值1萬9890元的商品,謊稱身上未帶太多現金,只支付500元訂金,表示回家再行轉帳,雙方互加LINE方便聯繫。黃某日凌晨4時許傳送網路匯款明細,表示匯款成功,一大早欲到店取貨,她見明細上帳號、金額皆正確,凌晨也無法對帳,只好相信黃已匯款。她說,當天上午還來不及對帳,黃已經抵達店門口急著拿商品,黃進入店內又挑了3萬多元的服飾、美妝和飾品,現場用手機轉帳,以同樣手法傳送匯款明細取信店家,還自豪說「其他店家都稱讚我轉帳很快速」,未料黃帶走4大包產品後,她對帳才發現一毛錢都未進戶頭。業者通知未對到帳,黃百般找理由推拖,表明要拿現金支付卻遲遲未現身,又要求業者到她家取回商品。店家下最後通牒,「若不支付貨款就要報警提告」,黃還反怪店家沒誠意處理。黃被依詐欺罪嫌移送法辦,士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,黃坦承犯行,表示服飾仍放在五股的租屋處,「我都沒有穿過」,但耿姓業者當場打臉,「你上新聞穿的外套,就是我家的衣服」,要求法官從重量刑,「她出來一定還會再騙」,另表示被害人有集結創群組,受害人數超過13人,每人遭詐騙金額上萬元不等。檢察官詢問黃是否願意歸還物品,黃則表示,因她人目前在押,無法出面處理,房東也押著物品不放,除非她本人出面,否則不讓其他家人幫忙處理。自稱「17舒淇」的女子黃晴歆涉多起詐騙案件。圖/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自稱「17舒淇」的女子黃晴歆涉多起詐騙案件。圖/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自稱「17舒淇」的女子黃晴歆涉多起詐騙案件。圖/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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